(原标题:竟让委托人直接下单 新世纪期货出借“马甲”被罚)
日前,浙江证监局公布了对新世纪期货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具体违规行为中,包括资管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等情形,新世纪期货的3名高管也因此收到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公告显示,经查,新世纪期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公司员工金朝璋作为从业人员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二,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情形。新世纪期货董事长焦岗汉、总经理陈跃民和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汪一青均因第二条违规事项领到警示函。
该案例中的委托人如果只是为了通过交易赚钱,开个普通账户就可以,那为何又要穿上期货资管产品的“马甲”呢?对此疑问,业内人士指出,这类委托人本质上是“类私募”或“准投 顾”,想通过期货资管产品取得相对“好看”的净值业绩,作为宣传资本。
某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告诉上证报,认购资管产品的委托人(也就是客户)直接下单交易,从合规层面来看,就是这家期货公司的资管部门让渡了管理权。这类产品很可能是某个客户借用期货公司的资管牌照做了一个产品,极可能是为了开展代客理财或是发行私募产品,而借期货资管的“壳”。另一方面,期货资管因起步较晚,业务规模并不大,面对有此类需求的资管产品委托人,有些期货公司可能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就妥协了。
另有期货公司资管部负责人提到,有些个人不自己开户操作而借用期货资管账户操作,可能是由于个人经纪账户在交易上受限较多,而资管账户则限制较少。比如资管账户可以做股指期货套保,而经纪账户却不行。因此,就有期货公司会绕过合规风控,用资管产品做通道,让委托人自己操作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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