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热门点击 - 正文

大商所增加夜盘交易品种并调整交易时间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9-03-26 09:12: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3月25日,大商所发布通知,将对化工系列和玉米系列共6个期货品种和1个期权品种开展夜盘交易,同时将夜盘交易暂停时间由23:30统一调整至23:00。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商所夜盘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功能发挥充分,较好地满足了市场投资者多样化交易需求。

(原标题:大商所增加夜盘交易品种并调整交易时间)

3月25日,大商所发布通知,将对化工系列和玉米系列共6个期货品种和1个期权品种开展夜盘交易,同时将夜盘交易暂停时间由23:30统一调整至23:00。

据通知,大商所将自2019年3月29日21:00起增加夜盘交易品种并调整夜盘交易时间。增加的夜盘交易品种包括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乙二醇、玉米、玉米淀粉期货和玉米期权。调整后的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23:00。

提高价格连续性

满足各类投资需求

据了解,大商所2014年7月首批推出的夜盘交易品种为棕榈油和焦炭,并于2014年12月26日推出豆类和黑色系列品种的夜盘交易,具体包括豆粕、豆油、豆一、豆二、焦煤和铁矿石期货,继2017年3月31日豆粕期权上市后,又增加了豆粕期权品种。此次增加夜盘品种后,大商所夜盘交易品种将扩容至16个。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商所夜盘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功能发挥充分,较好地满足了市场投资者多样化交易需求。随着投资者对国内期货市场夜盘交易的普遍认可及参与程度的加深,对推出更多具有连续交易特征品种夜盘交易的需求日渐强烈。市场人士普遍表示,此次增加与国内外品种具有较高联动性的化工品种以及国际化的玉米系列品种夜盘交易,对提高品种价格连续性和有效性,更好满足市场跨品种套利和套期保值交易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记者了解到,连续交易是全球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趋势,在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业务推进过程中,顺应国际连续交易的趋势,增加化工类及玉米类品种的夜盘交易,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别投资者的交易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其次,由于我国与欧美市场的交易时间不同,我国期货市场闭市期间,外盘相关品种价格波动及相关基本面信息不能及时在盘面反映,白盘开盘时容易出现价格跳空或大幅波动,影响交易者投资和套期保值效果。开通夜盘交易,有利于提高我国期货市场价格的有效性和期货市场运行的质量。

特别是对于化工品种来说,长期以来,大商所化工品种与境外原油期货、我国原油期货、PTA期货均存在较强的价格相关性,目前我国原油期货、PTA期货均已推出夜盘交易,大商所开展化工品种夜盘交易能够实现我国化工产业链期货品种交易时间的一致性,更好地满足客户管理价格波动风险的需求。

顺应投资者呼声

缩短夜盘交易时间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大商所最初开展夜盘交易的时间段为21:00-02:30,2015年5月8日将夜盘交易暂停时间又缩短至23:30,此次又再次缩短至23:00。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顺应市场呼声,结合我国期货市场实际交易需求做出的优化举措。

该负责人表示,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所参与主体多为国际化的专业投资机构,在白盘和夜盘的不同交易时段,分别由全球不同区域的团队负责交易,例如白盘时段由北美团队负责,夜盘时段则转为新加坡团队负责。而我国目前白盘和夜盘时段的交易均由本土团队负责。他指出,目前,我国期货市场除引入境外投资者的个别特殊品种外,绝大多数品种尚未对境外投资者开放,国内投资机构未实现按不同交易时段分担交易,连续交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境内投资者普遍反映,当前夜盘交易时长2.5小时,高于白盘任何一个交易小节,多数机构还需要安排专人夜间盯市,人力、物力等成本投入较大。

市场人士表示,此次大商所将夜盘交易时间由23:30调整为23:00,仍能满足夜盘时段主要交易需求,尽量保留夜盘高效交易时间段,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机会,释放交易情绪,满足其夜盘交易及风险对冲的需求。同时缩短夜盘低效交易时间段,通过减少夜盘尾盘30分钟交易时间,降低人力成本。

据了解,此次缩短夜盘交易时间是大商所从现阶段我国期货市场本土化参与主体特征出发,顺应现阶段国内夜盘参与主体交易需求和交易精力做出的调整措施。未来随着参与主体结构的多元化和国际化,大商所将持续跟踪投资者交易需求,适时考虑调整夜盘交易时间。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