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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上线交易所变身综合服务商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12-20 09: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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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19日上线商品互换业务,标志着我国期货交易所正式开始在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为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的商品场外衍生品业务提供交易登记和结算等综合服务。

(原标题: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上线交易所变身综合服务商)

大连商品交易所19日上线商品互换业务,标志着我国期货交易所正式开始在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为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的商品场外衍生品业务提供交易登记和结算等综合服务。

从国际经验来看,互换是除了期货和期权之外的全球三大衍生工具之一,是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核心工具,被广泛应用于产业企业风险管理。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数据,2017年全球商品场外衍生品的名义交易金额为1.86万亿美元,其中远期、互换总计为1.41万亿美元,占比75.8%;场外期权为0.45万亿美元,占比24.2%。

“开展商品互换业务,是大商所多年来持续推进多元开放战略转型、推动完善衍生品市场体系的重要成果。”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在上线仪式上致辞时表示。

李正强说,随着商品互换业务上线,大商所初步建立起既有期货和期权、又有互换的多元化衍生工具产品体系,初步建立起既有场内、又有场外的多层次衍生品市场框架,初步建立起既有国内、又有国外的开放型衍生品市场架构,标志着大商所多元开放战略转型的实现。

据介绍,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得到了市场各方的积极响应,浦发银行、交通银行等4家银行获得了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资格,26家银行、证券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了商品互换交易商资格,为商品互换业务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目前,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已为多家交易商和客户开立了商品互换业务的银行账户,海通资源等多家交易商通过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开展了综合服务平台资金相关业务。

昨日通过大商所综合服务平台,特产石化与商品互换交易商永安资本达成了商品互换交易。

长江期货董事长谭显荣表示,对于期货风险子公司而言,本次大商所设立的以“交易商为核心”的互换业务模式,将为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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