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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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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18〕32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18 年9 月3 日结算时起,PTA 期货 18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PTA期货181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苹果期货1810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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