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期能源)发布通知,就相关做市商制度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做市商制度未来有望在上期能源正式推出,原油期货或将率先受益。
做市商门槛条件明确
根据此次发布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做市商将按品种进行资格管理,并使用专用做市交易编码开展做市业务。上期能源可以对做市商做市情况进行评价和排名,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公布。
引人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做市商的门槛条件是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他条件还包括: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业务,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期能源业务规则;具有健全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业务技术系统;应当具有上期能源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的经历;上期能源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据《征求意见稿》,满足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向上期能源提交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与上期能源签署做市商协议,正式取得做市商资格。做市商可以享有手续费减收、增加持仓等权利。同时,做市商应当履行持续报价、回应报价等协议约定的义务。
据介绍,做市商作为交易中间商,连接不同时间进行交易的客户,使投资者有意愿交易时可以找到对手方,能够提升标的交易流动性和市场透明度,降低非系统性风险。做市商制度通过改善标的合约活跃度,能够促进品种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的发挥,进一步推进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根据上期能源安排,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8月22日。
原油期货有望率先受益
“原油期货作为一个上市不久的新品种,目前来看各方面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在活跃合约连续性、持仓结构分布等方面表现出一定的不成熟,因而需要不断完善规则制度,进一步促进其功能作用的发挥。”国泰君安期货原油研究总监王笑表示。
在他看来,上期能源此前已对原油期货远月合约的保证金和手续费进行了下调,充分反映出交易所通过政策延续,强化引导,促进形成连续活跃合约满足企业按月套保需求,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相信配合做市商的引入,远期合约的持仓和流动性将进一步提高,活跃合约的连续性将逐步增强。随着流动性在各合约的合理分布,将有助于上海原油期货形成有效的远期价格曲线,为企业逐月套保操作提供必备条件,有望进一步提升产业参与期货市场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
中信中证资本做市业务负责人王小果认为,此次上期能源针对做市商管理细则向市场推出征求意见稿,是发展国内衍生品交易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对维护市场秩序、鼓励做市商参与衍生品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做市商制度在海外成熟衍生品市场被广泛运用,去年,国内豆粕期权和白糖期权已经引入了做市商参与并取得不错效果。
“期权、期货交易具有特殊性、相关产品专业性强的特点,广大市场参与者在专业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期权、期货这类衍生品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无论从国内衍生品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来看,还是从引导投资者参与衍生品交易角度讲,都需要专业化程度高的做市商来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维持衍生品市场报价处于相对合理水平。” 王小果说。
王小果还表示,《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则安排在总结实际经验以及充分借鉴成熟市场做市商管理细则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为做市商的业务开展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标准。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又保持了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衍生品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而不断更新,必将对国内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产生长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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