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商所公告,2018年6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40起,包括自成交超限20起、频繁报撤单超限20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1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处理违规交易线索12起,包括对敲转移资金6起、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3起、违反交易限额规定3起,对相关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责任,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将持续对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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