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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际经验 期货助农民避险增收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18-02-05 09: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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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试点项目承保面积约3.75万亩,投保农户201户,亩产保额544元,为黑龙江省赵光农场、襄河农场6000吨大豆提供了种植收入保障,理赔金额总计247万元。”  农产品收入保险作为保障农民收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已成为世界各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保险+期货”模式的重点发展方向。

(原标题:借鉴国际经验 期货助农民避险增收)

目前,我国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剧,加之农业易受天气影响导致产量下降,双重风险影响了农民的卖粮收入和种植积极性。

对此,南华期货联手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下称“阳光农险”)借鉴美国经验,在2017年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开展了以大豆产值为标的的收入险“保险+期货”创新试点,希望帮助农民规避大豆在上市销售阶段的价格下跌风险,保障他们的收益。目前该试点完成理赔247万元,使农场投保种植户切实得到了实惠,备受好评。

近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走访了黑龙江省赵光农场,发现本次赵光农场参加的“保险+期货”试点模式有很多重要的创新。一是开展了种植保险和价格保险相结合的“收入保险”试点,为农民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二是引入龙头企业九三粮油工业集团,采用基差采购的模式助力农民售粮,更全面地解决了农民种粮的后顾之忧。

借鉴国际经验

期货在服务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为农业种植者提供市场信号,而且改善市场供求关系,指导农业投产、经营决策,为农户和市场间架设了一座互通信息的桥梁。

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理博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美国调研时,我们发现美国农民在种地之初就已锁定至少一半产量的农产品价格,他们利用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如果这个价格能够满足自己的对种植利润的预期,便会在期货市场上直接卖掉。但我们国家的农民相对来讲很少有这种思维,这是中国目前的农民和发达国家农民之间的差距。”

同时,张理博还发现,国外的农民和当地工厂紧密结合的程度非常高。“当地工厂利用自身规模优势给农民提供很多指导性的意见,还提供一些市场资料。工厂会在粮食收割前就锁定农民所种粮食的所有权,农民到了收购季节就把粮食主动交给当地的工厂。所以我们现在也想探索建立这个模式,通过"订单农业",进一步锁定工厂和农民之间的紧密合作关系”。

国内创新试点“收入险”

随着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广大农户迫切希望得到保障程度高、保险责任覆盖范围广的农业保险产品。

黑龙江省大豆协会会长、南华期货副总经理唐启军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在大商所支持下,基于2016年“价格险”试点的成功运行,2017年南华期货联合阳光农险“提档升级”研究种植保险和价格保险相结合的“收入保险”产品,兼顾价格和产量两个因素,以综合保障农民基本收益为目标。据悉,试点项目承保面积约3.75万亩,投保农户201户,亩产保额544元,为黑龙江省赵光农场、襄河农场6000吨大豆提供了种植收入保障,理赔金额总计247万元。

传统的产量保险保障旱、涝、风、雹、冻等自然灾害风险,价格保险只保障农产品价格的不利波动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而收入保险可以提供对产量和价格风险的双重保护。南华期货、阳光农险与投保户经过多次探讨后,基于赵光农场近年来种植情况,设定大豆保障亩产量0.16吨/亩,保险责任水平为85%,保险价格为4000元/吨,以9、10月份大商所黄大大豆号1801合约收盘平均价为比价标准,即亩产保额为544(0.16×85%×4000)元。保费为68元/亩,农民自缴16.54%即11.25元,与传统产量险自缴保费数额相同。

如果一块地减产幅度达到21.3%,购买了收入险的农民可获得67.3元/亩的赔付,而灾害保险则不触发理赔;如果减产幅度达到44.4%,则购买收入险的农民获得207.3元/亩的赔付,比购买灾害险能多赔付近30元/亩,更好地弥补了产量和价格上的损失。

赵光农场种植户李月刚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去年灾害较多,秋收产量235斤/亩。传统灾害险的保底产量是215斤/亩,所以这154亩没有获得理赔。而投保收入险的231亩地则获赔了1.8万余元。2017年,赵光农场职工投保收入险,相比传统灾害险没有多交1分钱保费,但整体却比只投保灾害险的多获得赔付100多万元。”

农产品收入保险作为保障农民收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已成为世界各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保险+期货”模式的重点发展方向。

为农户提供“双保险”

赵光农场试点项目不但创新试行了产量与价格相结合的收入保险,还引入龙头企业九三集团,探索大豆基差采购的新型粮食购销模式,不仅保证了农民的卖粮收入,还保障了农民的售粮渠道,解决“卖粮难”问题,为农民种地卖粮提供了“双保险”。同时,也实现了企业、农户、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多方共赢。

目前,九三集团70%以上的豆粕贸易和近50%左右的散油贸易均已采用基差销售模式,在采购端推行基差贸易模式,既保障了农户利益、助力农户销售粮食,也实现了企业锁定货源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据记者了解,九三集团作为大豆收购方,与投保农户在去年7月份签订近800吨的大豆基差采购合同,在-200元/吨升贴水的基础上让利40元/吨,与投保农户约定在年底前农户可按照黄大大豆号1801合约价格减160元/吨升贴水点价卖粮。

通过本次试点签订基差合同的农户,在南华期货的指导下最终点价售粮的价格在1.78-1.82元/斤,比当地市场中的价格高出0.02元/斤,后期大豆市场价格一路下滑,参加基差贸易的农户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对于后续基差采购模式的宣传、推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在风险规避上,九三集团根据市场情况,针对已签订的基差采购合同,在去年7月末及8月初期货价格为3800元/吨附近,买入A1801共80手进行操作。由于农户交粮后在10月16、17日要求点价,九三同步平仓,约合期货价格3800元/吨左右。九三集团本次操作仅损失交易手续费及少量资金成本。

唐启军对记者表示,基差采购模式的优点就在于农户可以通过期货盘面价格提前售粮,不仅价格结算透明、公开,方式灵活、便捷,且择机售粮有利于农民选择更有优势的价格,实现增收。通过基差贸易模式,也使农民用期货成为可能。“由于农户对期货、基差的认知程度不高,并且习惯了以往传统的粮食购销模式,对于创新模式还不能完全接受。基差采购模式有待进一步试行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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