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所对7名客户采取监管措施)
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2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实际控制组刘某某在焦炭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客户梁某某、实际控制组聂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对以上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客户李某某、郝某某、实际控制组王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二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对以上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三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此外,客户梁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决定对其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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