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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撸黄金”遭遇“杀猪盘” 300多人受骗!所售金条远低于市场价

来源:券商中国 2023-11-08 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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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惊呆!“撸黄金”遭遇“杀猪盘” 300多人受骗!所售金条远低于市场价)

“等意识到不对,退款已经没用了。”

家住四川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从9月开始在“中鑫金业”APP上购买投资金条,但从10月17日起,该平台再无货品发出,线上客服也处于无人状态。

王女士卷入的是一起黄金投资APP诈骗案(据报案回执,下称“10·23诈骗案”)。据悉,在该案受害者聚集的微信群聊中,已有300余人声称受骗,有单个受骗金额超百万。受害人表示,深圳警方已针对该诈骗案立案调查,案件仍在侦破中。

受访者供图

针对“撸货群”设定的杀猪盘

宝妈、大学生、物流从业者,目前在受害者群中,已聚集了300余位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各个年龄阶段的民众。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10·23诈骗案中不少受害人早就在“撸货群”里被诈骗人员“盯上”,王女士便是其中之一。所谓“撸货”,即在电商平台中,以优惠券、内幕消息等方式低价购买白酒、美妆、数码商品等货品,再高价转卖的行为。

“我刚进‘撸货群’不久,他就加我,要和我交流经验。”王女士表示,今年4月,诈骗人员自称“撸货高手”,能够为她提供优惠券、商品报价的内幕消息。由于刚进群,王女士同意了好友申请。

聊天记录,左为“托”/受访者供

殊不知,一场天罗地网由此织下。

4月起,该诈骗人员便为王女士提供美妆、医药等各类商品的内幕信息以博取信任。9月中旬,该诈骗人员表示,在“中鑫金业”APP中可领取优惠券下单投资金条,再转卖以赚取差价利润。王女士陆续购买2单皆成功收货,并获利。

王女士说,由于该诈骗人员长期与她交流购买心得,且“中鑫金业”APP中的每日金价与市场价格浮动相同,还以饥饿营销的方式进行限购,她逐渐放下警惕。10月起,她用多个手机号注册账号大量购买金条。“每天可抢购两次,每个账号一天可买4根金条。”案发前,王女士投入近130万元,相关诈骗人员现已失联。

除了在群中被盯上,部分受害者是经由朋友介绍获悉该款APP。家住广东广州的刘女士是一名“宝妈”,她告诉记者,“中鑫金业”是她前同事推荐的。搜索后刘女士发现,该APP可以通过苹果手机应用商店的渠道下载,在朋友实地探查企业注册地后,刘女士也放松了警惕,被骗取超30万元。

所售金条远低于市场价,公司已人去楼空

券商中国记者从苹果手机应用商店中了解到,目前“中鑫金业”APP仍可正常下载并注册。该款APP内页展示多款戒指、手镯等黄金或玉制饰品,但在支付商品时,已提示“商家订单参数异常,请重新发起付款”。

多名受害者表示,“中鑫金业”APP上的投资金条单价经常远低于国内黄金现货价格。一受害者10月19日的购买截图显示,该日在“中鑫金业”APP上购买20克投资金条的价格为8799元,折合439.95元/克,而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黄金收盘价则为469.13元/克。因此,该APP的黄金价格已经比市价足足低了近30元。

受访者供图

苹果应用商店信息显示,“中鑫金业”APP由深圳汇联优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2019年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吕俊,目前仍处于存续状态。

同时,“中鑫金业”APP的收款信息显示,收款方为深圳市中鑫诚投资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法定代表人为范无恒,吕俊则为其监事。

记者发现,两家公司注册地皆为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明腾中心大厦19层,该地址同为投资金条的发货地。10月23日,黄金“撸货群”中的多位群友已赶往该地了解发货情况和退款进度,但此地早已“人去楼空”。“我们的人到现场时,只看见满地的发货盒,还有负责打包的工人,没有员工。”王女士说。

中鑫诚投资有限公司现场/受访者供图

同时,该案件也给深圳另一家金业公司“中鑫金”(全称深圳中鑫金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带来困扰。该公司与“中鑫金业”名字相近,引发网民误会,目前该公司已发表声明,其业务与“中鑫金业”无任何关联。

电诈手段频更新,投资黄金需警惕

事实上“黄金投资有风险”早有提示。2023年8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防范以销售黄金珠宝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年来,部分黄金珠宝公司通过门店以销售返利、延期交付、溢价回收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并列举相关模式:

一是售后回租,客户在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购买黄金珠宝,不提取购买的实物,转而同另外一家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一般与黄金珠宝公司有关联)签订黄金珠宝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由租赁业务公司定期给予客户固定的租金回报。

二是售后代管,客户在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购买黄金珠宝后,不提取购买的实物,而以代为投资、加工、销售等为名,与另外一家公司(一般为黄金珠宝公司的关联公司)签订黄金珠宝代管(加工、销售)协议,由关联公司承诺在代管期内给予投资人一定的固定收益,或到期以约定的价格回购。

消费者以正常的市场价格购买黄金制品,且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钱货两清,属于正常的黄金销售业务。但上述业务模式脱离了商品交易的实质,成为一种追求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行为,其背后隐藏较大风险隐患。

华商律师事务所诉讼律师王腾洲告诉记者,10·23诈骗案中出现针对“撸货群”成员专门设置的“杀猪盘”,属于较新的网络诈骗形式。“目前该案件应该还在侦查阶段,受害者应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并提供有利线索,随着案件的侦查进展会对案件相关参与方如群聊中的‘托’、软件开发公司的行为作出定性与追责。”王腾洲说。

同时,该案中不少当事人采用信用卡、银行贷款等方式购买金条。对此,王腾洲说:“一方面,消费者在投资消费时切忌‘盲目逐利’,价格与市价差距过大时易暗藏玄机;另一方面,在投资前需审慎考虑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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