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能源期货 - 原油 - 正文

上期能源发布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附合约)

来源:永安期货 2020-06-11 14:40: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6月1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1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合约交割月份为1-12月,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交割单位为10吨。

在上期能源现有业务规则框架下,随着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引入,规则层面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上市合约及附件;二是《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中新增一章,为低硫燃料油期货的套保和套利;三是《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中新增一章,为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交割,涉及入、出库规定,交割品管理、标准仓单有效期等;四是《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中新增一章,为低硫燃料油期货的风控参数。

与征求意见版本相比,正式发布版本有以下不同:一是《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六十七条,删除“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后,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该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超出部分持仓直接由能源中心强行平仓。” 该内容的删除有利于帮助实体企业降低交割成本,便于企业参与交割,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卖方违约风险。

二是《交割细则》第一百六十三条,由“低硫燃料油入库的最小量为5000吨,低硫燃料油出库的最小量为1000吨,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对出库数量另有约定的除外”修改为“低硫燃料油入库的最小量为5000吨,低硫燃料油出库的最小量为1000吨,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对入出库数量另有约定的除外”。此修改考虑了市场意见,针对入库数量,允许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自行约定。

三是《交割细则》第一百六十八条,修改标准仓单有效期,由“自保税标准仓单生成月份起十八个月止,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修改为“自保税标准仓单生成下一月份起六个月止,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此修改缩短了低硫燃料油仓单有效期,有利于保证油品质量的稳定性,加速仓单流转,提高仓库利用率。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推出,将丰富相关行业的期货工具,更好地满足产业链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并有助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