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交易所公告 - 大商所 - 正文

大商所公布第二批商品互换交易商名单

来源:中证网 2019-03-20 17:43: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大商所公布第二批商品互换交易商名单)

3月2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发布通知,浦发银行、中信证券、银河德睿等31家机构获准成为大商所第二批商品互换交易商。这是继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获得第二批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资格后,大商所再次扩充场外市场服务机构。

据了解,大商所曾于2018年12月确定26家机构作为商品互换首批交易商,并持续开展交易商招募工作。商品互换业务上线以来,市场各类机构高度关注,积极申请交易商资格。经过严格审核,大商所此次择优选取了31家机构作为第二批商品互换交易商,包括3家银行、4家证券公司和24家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

至此,大商所商品互换交易商已有57家,包括8家商业银行、7家证券公司和42家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记者了解到,大商所仍将持续进行互换交易商招募,不断巩固商品互换业务的市场服务体系。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随着商品互换业务各类服务主体的不断充实,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的市场体系已初步建立,商品互换交易商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产业客户提供个性化风险管理服务。相关机构也应认真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市场人士普遍表示,商品互换为产业客户风险管理增添了新利器。大商所商品互换交易商进一步扩充后,商品互换业务的市场覆盖面将进一步拓展,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也将进一步提高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文章来源:中证网)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浦发银行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