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向18家企业开国内反垄断最大罚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对我国18家聚氯乙烯树脂“PVC”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罚款额为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至2%,共计4.57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九年来,反垄断部门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聚氯乙烯树脂“PVC”是生产电线电缆、农用薄膜、各种包装材料的主要原料,广泛用于建筑建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快递等行业。经查明,涉案的18家企业从2016年3月起,就开始通过微信群交流、召开会议等手段达成并实施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导致国内“PVC”市场价格不到半年涨幅超过40%,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依法对牵头主导的湖北宜化(行情000422,诊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的罚款。对处于从属地位的新疆中泰化学(行情002092,诊股)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上述18家涉案企业共计罚款4.57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反垄断二处处长 徐新宇:通过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这种方式抱团取暖,是行不通的,该淘汰的一定要淘汰,该创新的一定要去创新,市场竞争秩序得到良性地发展,对下游对经营者对消费者都是一个好事。
据了解,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九年来,反垄断部门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的一笔罚单,涉案18家企业,跨11个省自治区,企业类型包括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副局长 张光远:维护公平竞争是我们的目的,所以反垄断工作我们一定要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另外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企业,只要你违反了《反垄断法》,我们都要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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