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商所:将尽快完成苹果期货立项)
郑商所在近日召开第四次苹果期货规则论证会。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完成苹果期货的立项工作。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水果期货品种,苹果期货的合约设计将市场整体运行安全作为重要设计原则。统计显示,2016年我国苹果总产量4380万吨,是除了瓜类以外我国产量最大的水果品种。近年来,国内苹果价格波动较大,果农收益也由以前的稳定有利向亏赚轮换不定的态势发展。
“苹果期货合约及业务规则是本着服务‘三农’,贴近企业需求和保障品种安全运行的原则,参考苹果产业现状和现货贸易习惯来设计的。”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苹果产业是我国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布在我国农村地区,涉及农业人口和产业从业人员数千万,相关产业年产值超过3000亿元。在农业部公布的122个苹果生产重点县中,有30多个是国家级贫困县,种植苹果是这些地区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与现有期货品种相比,苹果具有产业主体规模小、生产时间集中、存储条件要求较高等特点。针对苹果现货市场的特点,苹果期货合约设计在交易单位、基准交割品和替代交割品、交易月份、交割仓库布局等方面尽可能贴近现货市场,最大限度方便相关市场主体参与。
此前,郑商所已广泛征集了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产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与中国苹果产业协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签署合作协议。近日,郑商所在陕西、山东等地就苹果期货合约制度规则进行了调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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