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商所发布白糖期权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
郑商所7日公布白糖期权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客户的可用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期货公司会员为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应当确认该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在该会员处的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打印资金余额证明并加盖期货公司会员合法有效的印章;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以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保证金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为切实维护期权市场交易秩序,对期权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通知如下:客户在期权交易中发生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限、盗码交易等行为时,按照《关于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期货、期权合约上的异常交易行为次数分别计算。期权做市交易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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