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交易所公告 - 大商所 - 正文

大商所限制4名客户开仓1个月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6-05-23 08:56: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大连商品交易所22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先后对4名频繁报撤单和自成交次数违反规定的客户采取了监管措施。

大连商品交易所22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先后对4名频繁报撤单和自成交次数违反规定的客户采取了监管措施。

据介绍,近日,客户李某某在豆粕品种相关合约、于某某和白某某在棕榈油品种相关合约上频繁报撤单次数违反规定,客户黄某某在豆粕品种相关合约上自成交次数违反规定,且均第三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的规定,大商所决定对上述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DF120)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