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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调整焦炭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6-04-26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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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和焦煤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

记者4月26日从大商所获悉,经大商所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7日起,焦炭和焦煤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铁矿石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聚丙烯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

上周五,大商所刚刚宣布,自2016年4月26日起将焦炭和焦煤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

(责任编辑:D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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