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约文本
发布日期:2013-09-25
交易品种 | 石油沥青 |
交易单位 | 1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2元/吨 |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
合约交割月份 | 24个月以内,其中最近1-6个月为连续月份合约,6个月以后为季月合约。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 - 11:30,下午1:30 - 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
交割日期 |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
交割品级 |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具体内容见《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4%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BU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2、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发布日期:2013-09-25
一、交割单位
石油沥青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吨/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1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质量标准需符合《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2、每一仓单的石油沥青,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商品(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或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质量规定的石油沥青),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3、仓单应当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或指定沥青厂库按规定验收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注册商品
用于实物交割的石油沥青,必须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商品。具体的注册商品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沥青厂库
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沥青厂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3、石油沥青期货交易、交割主要参数一览表
发布日期:2013-10-11
参数 | 数值 | 相关文件 |
一般月份合约涨跌停板 | 4% | 2013年9月23日,上期办发〔2013〕129号《关于石油沥青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
交易手续费 | 成交金额的 万分之零点三 | 2013年9月23日,上期办发〔2013〕129号《关于石油沥青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
交易保证金 | 6% | 2013年9月23日,上期办发〔2013〕129号《关于石油沥青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
交割费用 | 仓储费:指定交割仓库仓储费1.5元人民币/吨•天,入库费40元/吨,出库费0元/吨;指定沥青厂库仓储费1.2元人民币/吨•天 | 2013年9月23日,上期办发〔2013〕127号《关于石油沥青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其它费用如港务费、港建费、码头装卸费等由有关机构按现行收费标准向沥青入出库时的货主收取 | ||
仓单打印费:100元/张 | ||
交割手续费:双方分别缴纳1元/吨 | 根据上期所公告〔2013〕14号《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
4、石油沥青(期货)检验细则
发布日期:2013-10-10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 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关于发布《石油沥青(期货)检验细则》的公告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易的指定检验机构。
为了规范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期货实物交割的检验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联合制定了《石油沥青(期货)检验细则》,已报上海期货交易所备案,现予以公布实施。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将竭诚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易的有关各方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