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投资者认为做黄金期货,即使处于亏损状态,大不了就"把金子搬回家"。但投资者真的能拿到黄金吗?
事实上,非法人客户不能进行实物交割,即使是法人客户也不能随意进入交割流程。进入交割的客户,都必须符合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
卖方客户用于实物交割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对于非交易所注册品牌企业,在外面流通环节买到的黄金,即使是指定交割的品牌,但如果没有其开具的质量证明,也没法完成出库之后再入库的流程。买方客户在交割时则需交纳买入黄金的全额资金。
黄金期货的交割,实行"择库存入"、"择库取货",也就是说买方可以自由选择提金出库的地区,卖方可以自由选择交金入库的地区,交易所在买卖各方选择的出入库地区范围内指定金库作为买卖方交提金的具体金库。现有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交割金库为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买方拿到仓单后就如拿着银行存折可以通存通兑,择地提金。
进行黄金期货交割,还应熟悉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黄金交割结算与发票流程的规定:
A、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价按该合约最后5个交易日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交割结算时,买卖双方按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进行结算。
B、结算:买卖双方的交割货款按仓单的标准重量(纯重)进行结算。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买方客户的货款须通过买方会员转付,卖方客户的货款须通过卖方会员转收。
C、货款的计算公式:交割货款=标准仓单张数×每张仓单标准重量(纯重)×交割结算价。
D、交割发票:交割时统一开普通发票。黄金期货在进行实物交割时统一开专门用于黄金交割结算和溢短结算的普通发票。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其他期货品种的交割细则中都规定了"不能交付或者不能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资者不允许交割",实际上只有法人单位才能开立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自然人和其他一些不能交付和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不能进行实物交割。但黄金实物交割的流程规定有所不同,卖出方在交割中只要交付专门用于黄金交割结算和溢短结算的普通发票。
发票流转:由卖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开普通发票给交易所,交易所开《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票联)给买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并向卖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提供《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结算联),《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由交易所留存。客户与交易所间的发票和单据传递须通过会员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