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堂 - 期货学堂 - 期货入门 - 正文

[新手进阶]强行平仓的执行顺序

来源:港澳资讯 2007-11-07 13:48: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强行平仓在不同账户间的执行顺序是怎样的?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不同账户间的强行平仓给出明确规定。
  首先,在当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而被强行平仓时,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当只有自营账户违约时,对自营账户的持仓按合约总持仓量大小顺序进行强行平仓。如果强行平仓后,结算准备金仍小于零,对其代理账户中的投资者进行移仓;第二,当只有经纪账户违约时,首先动用自营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和平仓金额进行补足,再对经纪账户中的持仓按一定原则进行强行平仓;第三,当自营账户和经纪账户都违约时,强行平仓顺序是先自营账户,后经纪账户。如果经纪账户持仓强行平仓后,结算准备金大于零,对投资者进行移仓。
  其次,在持仓超过限仓规定而被强行平仓时,也分为三种情况处理:第一,当只有一个会员出现此种情况时,先平自营账户持仓,再平经纪账户持仓,经纪账户持仓按会员超仓数量与会员持仓数量的比例确定有关投资者的平仓数量;第二,当有多个会员出现此种情况时,优先选择超仓数量大的会员作为强行平仓的对象。投资者超仓的,对该投资者的超仓持仓进行强行平仓;投资者在多个会员处持仓的,按持仓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会员强行平仓;第三,会员和投资者同时超仓的,先对超仓的投资者进行平仓,再按会员超仓的方法平仓。
  业内人士指出,为避免强行平仓的发生,投资者应当要遵循“近月、轻仓、止损”三大原则,谨慎入市。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