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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认为股指期货推出时可以"炒新"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7-02-07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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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的认识误区(七)
  误认为股指期货推出时可以“炒新”
  我国股票市场新股或者权证在二级市场初次上市时,有时会出现被“爆炒”的现象。因此,有些投资者可能会认为,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上市,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新的交易品种,会像新股或者权证一样成为资金追捧的对象。
  其实这样的推测不一定成立。但凡被二级市场“爆炒”的证券,往往具有下列这些共同特征:一是规模小,造成资源稀缺;二是定价困难,市场上缺乏为其定价的标杆;三是纠错时间长,难以在短期内平抑较大的价格偏差,等等。
  股指期货并不具备上述这些特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股指期货价格不太可能长期偏离股指现货价格太远,股指期货套利行为有助于股指期货价格向现货市场股指价格收敛。股指期货理论上无限大规模的“供应量”、市场上套利者的存在及有效的套利行为等,将使得股指期货推出时,一般不会像新股和权证上市初期那样有时会出现的“爆炒”情形。
  因此,投资者不要误认为股指期货推出时就像新股或权证那样往往可以“炒新”,要注意其中的风险,避免盲目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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