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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期货入门:成品油作价方法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4-07-29 0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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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期货入门] 成品油作价方法

相对来说,国际成品油市场的发展历史较原油市场短,作价方式的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大成品油市场,即欧洲的荷兰鹿特丹、美国的纽约以及亚洲的新加坡市场,各地区的成品油国际贸易都主要以该地区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作价。此外,最近发展起来的日本东京市场对远东市场的贸易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下面主要以新加坡为例作简要说明。新加坡成品油市场有专门的权威报价机构Platt's,每天公布一次,节假日除外。随着新加坡成品油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的日益活跃,远东地区基本上所有国家的成品油定价都主要参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场的价格。市场上作为作价基准的成品油主要有:
1、汽油作价主要以石脑油或92号汽油为基准,也有个别交易以95号或97号汽油作价。
2、柴油作价主要以0.5%含硫的柴油为基准。其他不同等级规格的柴油可以此为作价基准,也可以其独立的报价作价,如0.25%和1.0%含硫的柴油。
3、航煤、双用煤油及灯油的作价主要以煤油为基准。
4、燃料油的作价主要以粘度为180或380的燃料油价格为基准。此外,也有个别交易以Dubai原油为基准作价。
以上以一定标准原油或成品油为基准的作价方式称为活价作价;此外,买卖双方还可以某一个固定价格作为合同结算价,这种作价方式称为死价作价。
我国自1998年起,原油的作价机制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目前绝大部分原油的作价是与印尼的部分原油联动,少部分原油与马来西亚的Tapis联动,每月以相当于官价的形式调整一次,应该说,我国原油的作价方式已基本上与国际惯用的方法十分接近。
目前国内原油主要是国家计委按照国际同品质原油前一阶段的离岸均价来对国内原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其中
基准价=月离岸均价*桶吨比*汇率,原油关税为0。
到岸价=基准价+贴水
实际给销售公司的价格=到岸价*1.17,需要附加增值税。
成品油方面,2000年起,国内油价开始与新加坡、纽约、鹿特丹三地市场价挂钩,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通常情况下,成品油进口价的税费如下:
进口到岸价=[(离岸价格+贴水)*吨桶比*汇率*(1+关税率)+燃油消费税]*(1+增值税率)+港务费。其中:
汇率:8.28人民币元/美元
吨桶比:根据油的密度而有不同
进口关税:汽油5%,柴油6%,燃料油6%
燃油消费税:汽油277.6元/吨,柴油117.6元/吨
增值税:17%
港务费由港务部门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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