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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名称之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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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郑商所名称之厚重)

记得2020年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创立三十周年之际,我们撰写了“郑商所规则体系述评与建议”“标准合约简论”“三十年铸就的期货精神”“市场缔造者——写在我国探索期货交易30周年之际”以及“期货往事”等文章,以表祝贺。春去秋来,光阴似箭。今天是郑商所创立三十一周年。今天,我们写的是有关郑商所名称是从哪里来的故事……

一、种子

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简称是郑商所。它是新中国最早创立的期货交易所,其名称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

(一)郑州粮油期货市场课题组

根据资料记载,时任国务院总理李 鹏同志于1988年2月10日亲自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著名经济学家马洪同志写信,要求:“请考虑是否能组织几位同志研究下国外的期货制度,运用给城市的副食品购销,特别是大路蔬菜和猪肉,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当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体改委就联合成立了期货贸易研究工作小组,开展期货贸易研究。


顺理成章。到了1988年3月25日,李 鹏总理在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快商业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各类批发贸易市场,探索期货交易”。一周后,4月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期货市场研究工作小组向河南省期货市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委托进行郑州粮油期货(批发)市场方案研究的函”。

根据资料记载,1988年4月,省人民政府为了加强期货批发市场课题研究,以副省长秦科才为领导小组组长,以省直有关厅局领导同志为成员,成立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并以省粮食局为依托成立“郑州粮油期货市场课题组”。该课题组后来于1988年11月称为“郑州粮油期货、批发市场课题组”。因此,郑商所名称的源头应该是“郑州粮油期货市场课题组”(下称课题组)。


(二)中央粮食批发市场暨郑州粮食期货交易所筹建办公室

正如课题组名称显示的那样,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是从期货研究开始的。然而,尽管我们需要超前研究期货市场,但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借鉴期货制度、减缓供求剧烈波动引发的价格暴涨暴跌,规范市场秩序和合理配置粮食资源,使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辅相成、平稳过渡。为此,在期货研究工作小组1988年5月4日《关于期货制度的研究报告》上报后,李 鹏总理5月26日在研究报告上批示“同意试点,但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制订方案”。

据此,后续的研究路径根据李 鹏总理批示做了调整。例如,1988年4月16日,期货贸易研究工作小组召开六个被认为有条件开展期货贸易的省、市政府部门有关同志参加的第一次期货市场工作座谈会,研讨开展期货贸易问题。然而,到1988年6月27日,第二次期货市场工作座谈会就提出了:根据我国国情,试办期货市场初期以“一个发展、两个改造”为近期目标,即大力发展有保障的远期合同,衔接产需,保护双方利益;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改造远期合同,使合同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便于转让,改造批发市场,将现有批发市场改造成服务型的交易所。从单纯研究期货市场,很快转向同时研究期货市场和批发市场。

再如,1988年8月13日,郑州粮油期货交易所上报了“郑州粮油期货交易所试点实施方案”,期货市场研究工作小组1988年12月1日批复,原则同意“方案”的思路,具体实施方案请根据李 鹏总理“关于结合中国实际制订方案”的指示再作进一步修订。这说明,在我国期货市场建设初期,国家就要求期货市场要与实体经济结合、再结合,紧密、再紧密。

尤其值得回味的是,就在课题组从研究国外期货制度、转向“一个发展、两个改造”思想、合二为一地研究期货、批发市场课题期间,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粮食管理稳定粮食市场的决定”,要求逐步建立粮食批发市场。13天后,商业部第一时间于1988年10月10日在全国粮食厅局长会议上,宣布要在郑州建立小麦批发市场。这表明,课题组的研究结果,不仅符合我国市场建设发展的方向,而且也为商业部第一时间做出试点品种、市场选址等重大决策提供了依据。

1989年6月24日,郑州粮油期货、批发市场课题研究成果通过鉴定。1989年7月10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期货市场研究工作小组,对郑州粮油期货、批发市场组建方案作了正式批复。批复显示,1989年1月27日(紫禁城饭店会议)的汇报方案基本具备实施试点的可行性,可以根据方案进行市场本身的具体组织、法规等项准备。并要求组建工作先按国务院(1989)6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办理。这不仅标志着期货批发课题研究成功地告一段落,而且预示着我国的期货批发市场建设即将进入实质性阶段。

基于此,1989年7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中央粮食批发市场暨郑州粮食期货交易所筹建办公室”,中央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前的筹建工作已全面展开。


至此,如果说“课题组”是一粒“种子”的话,那么,“筹建办”就是一颗出土的“幼苗”。如果说“课题组”是郑商所的“源头”的话,那么,“筹建办”就是郑商所的“发端”。中央粮食批发市场暨郑州粮食期货交易所筹建办公室的设立,向期货市场问世更近了一步。

二、发育

粮食中央批发市场

几乎与此同时,1989年7月22日,中央(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条例》和《组织章程》第一稿起草,经多次易稿后改为《郑州中央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条例》和《郑州中央粮食批发市场组织章程》。至此,经过长期研究、论证、座谈,试办中央粮食批发市场的条件基本具备。在商业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局等九部委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于1989年10月10日联合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试办粮食中央批发市场的报告》。报告是以“粮食中央批发市场”的名称上报的。它是“郑州粮食批发市场”问世前的一个过渡名称。

“关于试办粮食中央批发市场的报告”明确地向国务院汇报了两点内容。一是该报告是“根据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国发[1988]67号《关于加强粮食管理稳定粮食市场的决定》中关于“逐步建立粮食批发市场,有秩序地组织市场调节”,“省间调剂必须进场成交,价格由供求双方议定”的要求,我们同国内一些专家进行了座谈,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5月全国夏粮会议上作了专门讨论。大家对建立粮食中央批发市场,以现货批发为主,在此基础上允许签订远期合同,逐渐向期货交易引导的原则,取得了一致的认识”。二是要试办的是“粮食中央批发市场”,在“粮食批发市场”中间加了“中央”二字,而且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郑州中央粮食批发市场”的叫法。

关于组织机构的名称,当时有几种说法:一种叫做“郑州粮油批发市场”附设一个粮油期货市场。另一种叫做“郑州粮油交易所”。还有同志讲,牌子可以挂“中央粮食批发市场”和“郑州小麦期货交易所”等。

笔者认为,“粮食中央批发市场”是以商业部为主导提出的。“中央”在一定程度上是代表国家的意思。而且,在习惯上,这个“中央”又有类似于“中心”的意思。例如,日本的“中央批发市场”就很盛行,根据资料显示,当时,商业部也有建立和发展三级粮食市场体系的说法,即把批发市场分为中央批发市场和地方批发市场。中央批发市场是经国务院授权商业部长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证,由商业部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合办、共同管理、面向全国的大批发市场,以省际交易为主。这种以“中央”二字区别于其他市场的想法可能也是提出“粮食中央批发市场”的一个原因。

三、成长

(一)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

1990年5月8日上午,李 鹏总理主持召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会议,会上,李 鹏总理在听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干事田源的汇报后,同意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 1990年5月18日,商业部胡平部长向姚依林副总理签报,请求批准九部委关于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报告,不失时机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姚依林副总理、李 鹏总理分别于1990年5月21日和5月23日正式批准九部委的报告,同意试点。1990年6月25日,商业部、河南省政府在京举行试办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新闻发布会。

1990年7月4日,商业部、河南省人民政府(90)商贸粮联字第148号《关于请求国务院正式批转试办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关文件的报告》提出“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名称,将1989年10月10日联合向国务院报送的《关于试办粮食中央批发市场的报告》“中央”换成了“中国”二字,放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之前。很明显,这是以商业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为主导的意见。

23天后,1990年7月27日,国务院向全国批转了商业部等八部门“关于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报告”的通知。历经坎坷,终得正果。这是国家和地方上下沟通、有序协调并完善的结果。至此,“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名称呱呱坠地。

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正式开业,其名称也响彻大江南北,传遍神州大地,一个中国期货市场的传奇故事从此开启。

(二)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

时间来到1993年,根据期货市场发展需要,我国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标准化电子期货交易呼之欲出。1993年3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文[1993]98号关于试办“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和试行《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规则》的批复中,“同意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试办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同意试行《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规则》,希积极做好筹备工作,争取早日推出期货交易。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可见河南省政府和交易所都倾向于加“中国”二字。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随着我国期货市场清理整顿拉开序幕,1994年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试点期货交易所的通知”中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等11家期货交易所为我国试点期货交易所。从此,郑州商品交易所名称沿用至今已27年。

四、结果

(一)郑商所名称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完整性的综合体现

郑商所的名称可以追溯到“郑州粮油期货市场课题组”,起源于“中央粮食批发市场暨郑州粮食期货交易所筹建办公室”,前身是“郑州粮食批发市场”。这些名称最终构成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期货市场最具完整性的发展体系。它主要囊括(不限于):始于1988年研究推动阶段的《郑州粮油期货批发市场课题研究》成果、1990年批发市场阶段的《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暂行规则》及《暂行细则》、1993年推出真正意义期货交易阶段的《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规则》、以及2000年后期货市场规范发展阶段的现行规则体系等一系列文献,不仅是市场经济改革者、期货领域拓荒者以及市场主体实践者的智慧结晶,而且也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史和现实的缩影。因此,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郑商所名称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史上的重要基石

郑商所从一开始就是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期货市场试点机构。由于当时我国尚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现货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所以,我国期货市场建立之初,在借鉴国际经验、同时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制订了“立足现货市场,大力发展有保障的远期合同,引进期货机制,改造远期合同,改造现货批发市场,创造条件,积累经验,逐步向期货市场过渡”的发展目标。也就是说,以现货远期合约起步,逐步发展期货合约。这是国家意志和先驱智慧的综合体现。30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国内走向国际的实践证明,这个创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具有方向性、独特性和实用性,在期货市场历史上史无前例。毫无疑问,它是我国期货市场建设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石。

(三)郑商所名称以国家意志和政府行为主导而协调形成

郑商所名称的研究告诉我们,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不是一帆风顺,而是一波三折。建立粮食批发市场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经过了相当长的议论和思想准备。国务院在研究和建立我国第一个期货市场试点机构的三年期间(1988-1990),始终坚持“逐步建立粮食批发市场”不动摇,始终如一认定“粮食批发市场”的名称。尤其是1988年9月27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管理稳定粮食市场的决定”和1990年7月24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购销工作的决定”两次要求建立“粮食批发市场”,商业部也迅速响应,体现了建立粮食批发市场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国家对试点期货市场名称的慎重也可见一斑。1990年国务院发文建立“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是有根有据的。无论怎样上下沟通,多方协调,国务院高瞻远瞩地早已认定了“粮食批发市场”的叫法。国家意识到,超前研究期货市场是完全必要的,试办粮食批发市场是现实的和紧迫的。尽管超前研究期货市场,然而,市场名称却定为批发市场,既规避了意识形态方面的争议,又将期货机制嵌入批发市场规则,为我国期货市场发展选择了最佳路线,先驱们的智慧可见一斑。郑商所名称看上去简简单单,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它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融合的结果。不仅凝聚了几代人的智慧,而且见证了我国期货市场历史变革。

(四)郑商所名称的演变丰富了国际期货市场的传统理论

国际期货市场理论认为,发达的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期货市场是现货市场发展的高级形式。从现货市场到远期市场,最终到期货市场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是一场进化,而不是一场革命。国内一些专家也曾认为,中国期货市场只能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金融中心兴建和发展。然而,郑商所名称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对上述理论做了全新的补充和完善。郑州地处中原,属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在全国现货市场尚不健全和发达的大环境下,一个期货市场在中原地区迅速崛起,充分说明了,期货市场不一定非要在发达的现货市场基础上起步,只要具备一定的市场条件,现货市场不发达同样可以进行期货市场试点,而且期货市场的发展还会促进现货市场的发展。另辟蹊径的我国期货市场走出了一条有别于传统期货市场发展的独特道路,其成功经验,不仅丰富和发展了国际上发展期货市场的理论,而且,也为发展中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建立和发展期货市场提供了全新模式。


结束语

1996年6月5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视察郑商所时指出,"期货市场是新生事物",要求郑商所"一定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把试点搞好",并为其题字“郑州商品交易所”。1992年7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视察郑商所时,为其题字“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1994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姜春云视察郑商所时,称赞郑商所是“我国改革成功的一例”……郑商所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其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郑商所像一粒种子,发育、成长、结果,成为让实体看见方向、助经济稳健运行的国之栋梁。


谨以此文祝郑州商品交易所生日快乐!

(中国期货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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