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投资报告 - 正文

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发布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维波 2018-01-09 09:25: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发布)

1月8日,工信部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对《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对用于计算置换比例的产能换算表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同一炉容转(电)炉对应不同的普钢、特钢产能换算数,调整为统一换算数。并规定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市、区),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产能。

关于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加大减量置换力度,同时注重因地制宜、分业施策,对用于置换的产能限定更加严格。办法明确,用于置换的产能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门户网公告关停退出的产能。对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核定也更加严格。鉴于水泥熟料项目建设存在“批小建大”现象,《办法》规定,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确定。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比原办法增加了以下内容:一是依托既有主体装置确不新增产能的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二是新上熔窑能力不超过150吨/天的工业玻璃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三是允许产能置换方案中存在“先建后拆”现象。四是加大了惩处问责力度。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