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期货视点 - 正文

证监会就《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证监会网站 2025-01-17 20:12: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证监会就《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7号)要求,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中国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规定》紧紧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强化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和总体要求。二是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三是加强系统接入管理。四是加强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五是明确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要求。六是明确监督管理安排。七是明确对相关主体的适用安排。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管理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通知全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qihuo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6日。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