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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豆粕期货期权将于3月31日挂牌交易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7-03-17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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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商所豆粕期货期权将于3月31日挂牌交易)

3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新闻,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将在3月31日上市豆粕期货期权(以下简称“豆粕期权”)合约,届时将正式开展豆粕期权交易。同时,大商所向市场公布了豆粕期权上市有关参数的具体设置情况。

据大商所通知,本次发布的有关事项包括豆粕期权的上市交易时间、交易合约月份、挂盘基准价、交易指令、持仓限额管理及相关费用等内容。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商所以“安全推出、平稳运行、严控风险”为基本原则,在上市初期对部分业务参数从严管理,让市场参与者对期权交易有个熟悉的过程,确保豆粕期权的平稳上市。

在上市交易时间方面,大商所将在3月31日白盘上市挂盘期权合约,豆粕期权与豆粕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一致。该负责人表示,为方便全市场进行期权上市准备,大商所将在上市前一晚,即3月30日晚暂停大商所全部期货品种的夜盘交易,豆粕期权合约将在3月31日9:00起上市交易。且根据交易所节假日安排的有关规定,3月31日当晚也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当晚恢复豆粕期权及所有夜盘期货品种的夜盘交易。

在上市交易合约月份方面,考虑豆粕期权作为国内第一个上市的商品期权品种,市场对期权特有的行权履约等业务规则需要有一定的熟悉过程,投资者也需要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对行权后的期货持仓进行平仓或交割等问题。因此,豆粕期权的首个挂盘合约月份为2017年7月,即首批挂盘的期权合约月份为2017年7月、8月、9月、11月、12月,以及2018年1月、3月。

在挂盘基准价方面,大商所根据BAW美式期货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新上市期权合约的挂盘基准价。据通知,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结算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随结算数据一同发布,也可通过本所网站查询。

在交易指令方面,该负责人表示,豆粕期权合约上市初期仅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暂不提供期权市价单指令。

在行权与履约方面,交易所提供期权行权、履约、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等服务。在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客户可以通过会员单位提供的交易终端提交行权、取消自动行权申请,也可以委托会员单位通过本所会员服务系统提交行权(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申请。在到期日的15:00-15:30,客户只能委托会员单位通过本所会员服务系统提交行权、取消自动行权申请。交易所将逐步优化相关业务,为客户通过交易终端办理各项业务提供便利。该负责人提醒期货公司应该与客户做好时间约定,按时完成相关业务。

在持仓限额管理方面,交易所也设置了较为严格的要求。据通知,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不合并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上市初期分别不超过3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在相关费用方面,大商所初期规定豆粕期权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为1元/手;豆粕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1元/手。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

在期权交易权限开通方面,根据大商所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相关知识测试,测评成绩不低于交易所公布标准。为保证豆粕期权上市初期投资者的质量,大商所在上市初期要求期权知识测试分数需达到90分及以上。根据通知要求,投资者通过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考试平台进行在线知识测试,豆粕期权仿真交易经历自2015年3月23日开始计算。投资者可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向期货公司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在合约询价方面,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在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主力合约系列以大商所网站及会员服务系统发布为准。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该负责人表示,在流动性较差或没有报价的期权合约上,通过询价可以让客户获得合理的价格后再交易。

市场人士表示,豆粕期权交易参数设置整体上为豆粕期权市场的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如规定投资者在知识测试中的分数达到90分以上,上市初期单个客户每一个月份期权合约单方向持仓限额300手,暂不提供市价指令等,这些要求对于保证市场参与者的专业水平、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以及防范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商所从严制定豆粕期权上市初期的有关参数,意在保证豆粕期权先期的稳定运行,实现平稳起步。在期权上市之后,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研究最大下单手数、手续费标准、适当性知识测试分数线标准以及限仓标准等参数的调整方案,择机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布。

(责任编辑:DF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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